“未再加工证明”,是指在自由贸易协定(FTA)实施后出现的,针对国际转运货物的证明文件。自由贸易协定(FTA)仅在协定成员方之间相互降税,要求货物从原产国(地区)“原样”运输至受惠国,防止货物转运时非成方原产货物“搭便车”。特别对货物在非成员方临时储存时,需要在由非成员方海关监管之下,以确保物流链条的完整性和连续性。因此,由非成员方出具的证明货物转运期间“保持原状”的《未再加工证明》,成为FTA项下货物受惠的必备文件。其他国家或地区驻我国使领馆,根据其法律法规要求,对进入其国家或地区的货物相关证明文件,进行核实并签字盖章的过程。经过签字认证的证书具有域外法律效力,可为文件使用有关当局所承认。